本來我想把整篇文章都轉貼到我的部落格來.可是經過考慮,我還是把第一篇轉貼好了~接下去的故事如果大家有興趣再到論壇繼續看完他吧~
因為...
我不想我的部落格被盯上然後說是亂散播謠言或跟政府做對,然後我被抓~ 我可不想被關進牢里...尤其看了這篇文章過後,我更害怕會不小心'行差搭錯'(廣東話),然後被人'wat'(廣東話)
接下去的故事,如果大家有興趣,就到這裡看: [真实故事] 我那一段不能说的日子 (政府警察的黑暗 受害人的无助)[真实故事] 我那一段不能说的日子 (政府警察的黑暗 受害人的无助)
这是我的真事故事,网上没有人认识我,所以才发布。
如果你不相信,就不要看下去,现实是很丑陋的。
有一段日子,我原本是在外国(马来西亚公司,外国project) 工作。
后来,想做sales,试一试自己在sales的领域。所以我很勇敢的转工了,从收入有RM6000++的工作转去薪水只有RM2000的sales。(别人都骂我傻!)
2005年初,刚回到KL期间,在市区租了一间房,自己一个人住,又买了一辆车,跑sales用的。生活很苦,刚做sales半年,都没有起色,没有commission,只靠那RM2000。(哪里够啊,又有车,有刚起的屋子要供期?)每个月都挖saving,倒贴RM1000才够。
我住的那apartment,是房东金屋藏娇用的,他跟小老婆一起住大房,中房出租给另一个房客,但我跟他不熟的,我住小房。
KL,很复杂,我孤身在KL打工,我只是这钢骨水泥森林里的一个小市民,所以要习惯这种生活,这种KL的冷漠。要学习这种冷漠,才能生存?
后来,我为了cut cost,想搬去别处的一间更小,更便宜的房间,就在一个月前跟房东说我要搬家了,住到五月尾。
但我之前开始租前,交给房东两个月租金抵押,所以房东还欠我一个月的抵押金,共RM350。房东叫我住多一个月,月租直接抵消,但我的另一处的小房间,已经给了抵押和六月的月租,总不能两边住嘛。我告诉房东在我搬前,把RM350还给我。
到了五月中时,我向房东讨时,一会说向他小老婆拿
(他那时开始与小老婆不合了),一会说他过多几天才给我。几天后,我再次提醒他,他开始诸多借口,一会说再过多几天,一会又叫我住多一个月。很明显,他有心延拖。。。或他根本不想还。RM350对我来说很重要,我的Saving已经七七八八了。可以有二奶的人,哪会连RM350都没有啊?
在我还未搬出前,中房的房客,已经搬出了。我就call那房客问他,之前房东是否有将抵押金还他。答案是:没有!那房客说,他讨了几次,房东态度就越来越恶劣。就这样,他那RM400就算了。我听后,想了整晚,知道房东不想还,已经是事实!此时,一个恶念头,就在我脑中闪出。就是。。。就是。。。我将会偷偷几天前搬走,把他的那旧洗衣机,也一起搬走,当作是他归还的抵押金!
我就跟房东说我将在 5月28日(星期六) 搬,但其实是计划在 5月24日(星期二) 搬走。
5月24日那天,我请了假,约了两位朋友,租了罗里,一起帮我搬家。就连同房东的那旧洗衣机,也搬走了。(但,我那两位朋友不知道那洗衣机不是我的。)那偷东西的感觉真的很不好受,提心吊胆.
其實這故事是受害人親自發在佳里論壇的~可是在那裡的文章斷斷續續,因為間中有會員發表和給予意見,所以我找到另一個論壇已轉貼完整文章的網址給大家看~
我看完整篇文章後,真的很驚訝...沒想到原來警局里原來那麼黑暗...
曾經,我還很天真的以為警察都是好的,原來卻不是...(當然,或許還有一些好的警察...)
这个黑暗的社会已腐败,連警察都比黑社會還要狠毒,身為人民的我們是不是要每天戰戰兢兢的過日子呢?真無奈...
6 則留言:
MALAYSIA BOLEH!
很可怕!唉
所以我说~我讨厌死警察了!!!
这我昨天也是在某部落格看到~可悲~
可恶。。。
那些蓝衣魔鬼几时从乞讨学会顺手牵钱的么?
re:spookygrace
呵呵。。。真的什么都BOLEH!=.=
re: 杉
是啊~原来他们是那么险恶的。。。=.="
re: beck lim
他们的罪过你哦?o.O
re: ~!*jingjing*!~
哦,原来那么多人转贴哦?
呵呵。。。我看不久这件事又会登上报章咯?
re: 虫皇
皇上形容得还真贴切,篮衣木魔鬼~呵呵~
或许他们乞讨不到所以就顺手牵钱咯~
皇上,快快把他们处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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